冯建军
树立正确的高校辅导员人才观
首先,高校需要正视辅导员的人才价值,树立科学的辅导员人才观。需要明确的是,高校辅导员属于知识型人才,知识作为生产要素之一参与分配,其价值不能用衡量简单劳动成果的方法来计算。所以在思政工作计划、奖励考评机制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中要充分听取辅导员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辅导员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实际的量化考核制度,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考核辅导员,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辅导员将个人目标和集体目标很好地结合,从而发自内心地主动工作,增加工作幸福感。其次,职业化和专业化分开。把有进步空间较大的的年轻人职业化,把年长的辅导员专业化,就像现在部分高校运行的教师向行政转岗制度一样,实行优胜劣汰。第三,明确岗位职责。高校要根据辅导员的专业背景、兴趣特长、工作能力等,让他们分别主管学生日常事务、心理健康、形势教育、就业指导等工作。只要做到术业有专攻,辅导员的工作效率就会提高,就会从繁复冗长的工作解脱出来。同时也可以实行弹性工作制使其减轻身心负担,真正确立人生导师、学习领航者、职业化专家的角色。
建立高校辅导员有效的社会支持网络
领导要多关心、爱护和激励辅导员,不能对长期辛苦和高危工种的辅导员一味的提要求,出了问题一味地指责,甚至出现风靡一时的一票否决制。高校可以进一步通过建立辅导员联谊会,以组织的形式将辅导员团结在一起,以增进其思想上相互沟通、交流和碰撞,并能够从中获得思想上的认同和工作经验的多重体验。做到相互支持,排忧解难,构建一个团结互助的集体。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营造全员重视、关心、支持辅导员成长进步的工作氛围,从根本上为辅导员工作创造和谐环境,增强有效的社会支持,使辅导员在工作中寻找到职业归属感和个人价值。
增强岗位认同感
首先,夯实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前景。其职业前景主要体现在科研培训、学历进修、职称提高和职务提升几个方面。在职称评定上,最好建立单独的辅导员职称评定系列,制定与辅导员工作实绩相结合的评定标准;在职务提升上,要把辅导员作为高校后备干部的“蓄水池”,拓宽辅导员成长进步的渠道,增设科级、处级辅导员职务,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在科研培训上,高校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搭建各种科研平台,建立健全辅导员科研导师制,全面提高辅导员的科研能力;在学历进修上,鼓励辅导员考取与思政工作有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其次,充分尊重其合理需要。高校应充分理解辅导员的内心需求,管理理念要以人为本,改变只重“事”不重“人”、只“管”不“理”的日常管理倾向。及时了解和发现辅导员的合理需求,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为辅导员搭建平台,为辅导员的发展服务。满足辅导员自我提高的需要和创造的欲望,通过各种平台给辅导员提供各种体验和分享成功的机会,使其得到自我价值的体现,促进其幸福感的提升。第三,同工同酬同身份。目前辅导员有事业全额拨款、事业编自收自支、校人事代理、院人事代理、临聘等几种,辅导员的雇员身份使其在各种角色冲突中没有支撑,更多的会选择逃避和明哲保身。同工不同酬使工作失去了吸引力和公平感,所以要彻底打破身份歧视,对已经在岗的辅导员在考编转正时给予政策倾斜。
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首先,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如部门一起锻炼、一起吃饭,淡化行政级别,布置营造温馨的工作环境等,使辅导员感受到被尊重、被关心,有职业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从而激发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促使他们把学生工作当作一项和谐的事业来做。数年后回眸一望,让长期的辅导员工作氛围成为美好的回忆。其次,真诚地关心辅导员。各级各层领导要真诚地关心辅导员,热心地帮助辅导员解决困难。辅导员为学校处理无数突发事故,修复重大损失,才致使教学有序进行,才使校园有了安全、稳定、生机勃勃的生活和学习氛围。对待工作业绩突出的辅导员,给予合适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工作出现纰漏的辅导员,不能一味加以指责,而是给予正确的帮助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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