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到了,喝酒喝坏身体的人又该多起来了。”中国解放军传染病中心著名肝病专家张宜俊教授忧心忡忡地对记者说。
其实,不仅是春节,近年来,酒精肝等因喝酒引起的疾病越来越多。据统计,我国男性酒精肝患病率为6.36%,女性为0.36%;男性嗜酒人群酒精肝患病率为21.77%,女性嗜酒人群为1.26%;每日饮酒40克达5年以上者,48%患有不同程度的酒精性肝病,酒精已成为仅次于病毒性肝炎的肝脏第二大杀手。
发病率上升的背景是饮酒率的增高。2006年1月10日,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发布了全国首个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的结果,报告显示,我国居民目前的饮酒率为21%,与1991年相比增长了17.3%。其中,男性增加了12.8%,女性增加了73%。酒,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社交应酬必须有酒,工作后的放松离不开酒,逢年过节更是少不了酒。怎么喝酒能不伤肝呢?时下各种“解酒护肝”产品如解酒护肝茶、解酒护肝片便应运而生。
护肝茶解除了喝酒人戒心
说起“解酒护肝”产品,我们可能都对这样的场景感到熟悉:某位成功男士整天在酒桌上应酬,旁人都替他担心,他却拿出某保健品说“没问题”———这是“解酒护肝”产品的典型宣传策略:酒照喝,肝也能保;其针对的人群,正是那些经常在外应酬的人。
记者在一所医院的肝病科遇到一位叫李明华(化名)的患者。今年37岁的他,从21岁参加工作以来,几乎每天都要喝点酒,少则几两,多的时候达到1斤。1999年,他在体检时发现肝脏有损伤,医生一再告诫他“不能喝了”,可是,工作的需要,以及长期培养起来的习惯已经让他离不开酒了。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明华发现了一种“解酒护肝茶”。广告里说这种茶是利用老字号药方,运用现代高科技生物技术研制而成的护肝产品,“酒前酒后各喝一包,能‘解酒护肝’”。于是,李明华买了这种茶,喝了两三年之久。
但是,运用“古代名方”的“高科技”产品没能护住他的肝,2005年10月,他被确诊出患有严重的酒精性肝硬化。现在,李明华一说起这件事就很愤怒:“这些‘解酒护肝产品,除了让我放松警惕、耽误病情,一点没起到作用。”“解酒护肝”的概念只是迎合了长期过量饮酒者的心理需要。
“解酒护肝”难自圆其说
张宜俊告诉记者,他认识的经常需要应酬的人几乎都尝试过“解酒护肝”产品,他们希望通过这种方法来缓解肝脏的负担,其实很多人并不清楚这些保健品是否有疗效,但感觉吃比不吃强。目前市面上的“解酒护肝”产品主要有片剂、胶囊、茶等,多是中药配方,甚至还有打出“彝族秘方”招牌的,“解酒护肝”概念正向“喝酒族”广泛渗透。他表示“解酒护肝”产品的优劣姑且不论,但确实遇到过不少“护肝”不成,反倒发展成严重肝病的患者,“解酒护肝”的说法不科学。
首先解酒。专家指出,酒精进入人体后,会氧化为乙醛,一种叫乙醛脱氧酶2的物质负责将乙醛氧化为乙酸,最终分解成对人体无害的二氧化碳和水排出体外。那些喝酒容易上头的人,正是因为体内缺少乙醛脱氧酶2,所以不适合喝酒。在中国人群中,乙醛脱氧酶2缺乏者约占1/3。但各种“解酒药”的成分多数只是兴奋剂、维生素与氨基酸等,提供的只是安慰、清醒和缓解头痛的作用,没办法增加乙醛脱氧酶2,“解酒护肝”产品也是一样。事实上到目前为止,人们还没找到真正的解酒办法。
其次护肝。没办法解酒,自然也就达不到护肝。因为酒精还留存在体内,就必然给肝脏造成负担甚至损害。要护肝,必须在没有酒精伤害的情况下慢慢调养,如果还是照喝不误,再怎么补救都是枉然。
很多人买“解酒护肝”产品,目的是在长期大量喝酒的情况下,还能保住自己的肝。但长期过量喝酒必然伤肝,而且,肝脏受损是不可逆的,目前任何一种药物都无法使之复原,“解酒护肝”产品也不能达到此效果。“解酒护肝”产品多采用中药配方,根据中医理论,护肝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对症。有的人是肝阴虚,有的人是肝火旺,用药不一样。
护肝只有唯一路:戒酒
到底有没有“解酒护肝”的方法呢?面对这个问题,张宜俊的回答非常明确:“没有。”他指出,一天一小杯酒可以使血中高密度脂蛋白的浓度升高,起到预防心血管病的作用。但长期过量饮酒必然伤肝,肝不好必须戒酒。酒精性肝病根据程度可以分为轻症酒精性肝损害、酒精性脂肪肝、酒精性肝炎、酒精性肝纤维化和酒精性肝硬化等,一旦发展到酒精性肝硬化,还有可能并发原发性肝癌;而且,已经有了慢性乙肝、丙肝的人,更容易患上酒精性肝病。
长期过量饮酒的人,如果发生呕吐、右上腹疼痛,或者有黄疸、发烧等症状,并且发现肝肿大时,就得注意是不是急性酒精性肝炎。如果发现腹部逐渐肿大,下肢有水肿,面部逐渐变瘦、发黄,就得注意是否已经有酒精性肝硬化了。他强调,有时候一个全无症状的人,其肝组织也可能有慢性肝炎或肝硬化倾向,因此,长期饮酒的人要注意定期接受肝功能检查。
对于一些企业炒作“解酒护肝”概念,专家认为,这些产品其实就是保健产品,没有疗效,应该像香烟盒上注明“吸烟有害健康”一样,护肝保健品也应该注明“不能代替药物,不能起到治疗作用”。而记者也了解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发布规定,从2005年7月1日起,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以及必须标明不适宜人群。
(实习编辑:李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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