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肝炎又称为血清性肝炎、乙型病毒性肝炎(简称乙肝),是由乙型肝炎病毒(HBV)引起的传染病。通过血液与体液传播,具有慢性携带状态。因其可能通过性生活传播,国际上将其列入性传播疾病。本病在我国广泛流行,人群感染率高,在某些地区感染率达到35%以上。据有关资料,肝炎检测阳性的患者已经达到1.89亿,而应就诊未就诊人数(携带者)将近4亿。是当前危害人民健康最严重的传染病。多见于儿童及青壮年。
乙肝临床表现多样化,易发展为慢性肝炎和肝硬化,少数病人可转变为原发性肝癌。
病理
HBV是嗜肝脱氧核糖核酸病毒,属于DNA病毒,是一种复合体,直径为42毫微米,分核心及外壳(包膜)两部分,核心直径27毫微米,内含环状双股DNA和多聚酶,其外是脂蛋白外壳。HBV抵抗力很强,在60℃经4小时及一般浓度的消毒剂中均不能使其灭活。煮沸10分钟后,感染性消失,但仍有抗原性。包膜上的蛋白质即乙肝表面抗原(HBsAg),在肝细胞内合成并大量释放于血液循环中,其本身并无传染性。核心部分含有环状双股DNA、DNA聚合酶、核心抗原(HBcAg)和e抗原(HBeAg),是病毒复制的主体。乙肝病毒的抵抗力很强,能耐受60度4小时及一般浓度的消毒剂,煮沸10分钟或高压蒸气消毒可以灭活。
HBV具有三种抗原抗体系统:
表面抗原抗体系统(HBsAg,抗-HBs):HBsAg存在于病毒颗粒的外壳部分。HBsAg阳性是HBV感染的指标,但不是乙肝诊断的唯一依据。HBsAg能激发人体产生抗体(抗-HBs)
核心抗原抗体系统(HBcAg,抗-HBc):
e抗原抗体系统(HBeAg,抗-HBe):
传播途径
乙肝的传染源是多样化的,有急慢性患者,也有隐性感染者与带病毒者,其中以慢性患者与带病毒者最为重要。急性患者的传染期从起病前数周开始,并持续于整个急性期。HBsAg阳性的慢性患者和无症状携带者的传染性与HBeAg、抗-HBc是否阳性有关。凡血清中HBsAg持续阳性超过6个月以上者,称为迁延性HBsAg携带者。国内的迁延性HBsAg携带者中,绝大多数同时HBeAg阳性,在数量上占人群的10-15%,因而是最重要的传染源。
乙肝病毒主要通过血液和其他体液排出体外,并通过注射或非注射途径进入易感者体内。注射途径包括输血及血制品、集体预防接种、药物注射和针刺等方式。随着献血员的筛选、血制品的净化和一次性注射器和针灸针的推广使用,经注射的传播所占的比重将逐渐下降。而非注射途径包括母婴传播、生活上的密切接触、手术和血液的接触等传播途径将为最主要的传播途径。由于乙肝病毒可通过唾液、精液和阴道分泌物排出,因而性接触也是乙肝的重要传播途径。
什么是「大小三阳」?
所谓“大小三阳”是指进行“乙型肝炎抗原二对半检查”(简称为乙肝二对半)的二种不同结果。“二对半”中的第一对是指表面抗原(HBsAg)和表面抗体(抗-HBs),第二对是E抗原(HBeAg)和E抗体(抗-HBe),另外第三对是核心抗体(抗-HBc) 和核心抗原(HBcAg)。由于在肝细胞中,核心抗原已被全部装配成乙肝病毒,血清中没有游离的核心抗原,故在周围血液中只能检测到第三对中的半对,即核心抗体,故称二对半。
“大三阳”是指表面抗原、E抗原和核心抗体检测均是阳性。一般认为,“大三阳”传染性相对较强,同时演变成慢性乙型肝炎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小三阳”是指表面抗原、E抗体和核心抗体检测均是阳性。“大三阳”和它的区别是前者E抗原阳性。它通常是由“大三阳”转变而来,是人体针对E抗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免疫力。一般认为“小三阳”的传染性较小。但对于一些E抗原和E抗体均为阴性的人,它所感染的乙肝病毒可能是已经产生突变的病毒株感染,它不能表达E抗原和E抗体,但是如果检查乙型肝炎病毒去氧核糖核酸(HBV-DMA)依然阳性,表示病毒血症存在,仍然具有传染性。
无论“大三阳”抑或是“小三阳”,只是反映人体内携带病毒的状况,均不能反映肝脏功能的正常与否,因而不能用来判断病情的轻重。要想了解肝功能的情况,最好是定期(3个月至6个月)到医院作一次肝功能和乙肝两对半检查。
“两对半”,“大三阳”与“小三阳”
什么是“大三阳”,“小三阳”,以及“两对半”,原来“大三阳”是指在乙肝检查中 HbsAg阳性, HBeAg阳性,抗HBc阳性。“小三阳” 是指在乙肝检查中HbsAg阳性,抗HBe阳性,抗HBc阳性。“两对半” 是指在乙肝检查中HbsAg、HbeAg, 抗HBs、抗Hbe,抗HBc。
从乙肝病毒感染者的血清中检测“两对半”,已为众所周知。近年又出现“大三阳“和“小三阳”的称法,并在谁重谁轻问题上存在误区。其实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在“表抗“和c抗体均为阳性的基础上,如果e抗原也是阳性,即被称为“大三阳”,表示病毒复制活跃,常同时伴有乙肝病毒DNA(脱氧核糖核酸)阳性,说明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如果仅有e抗体阳性,即被称为“小三阳”,表示病毒已基本停止复制,若乙肝病毒DNA阴性,则基本不再具有传染性。也许这就是人们常认为“大三阳“病情重,“小三阳”病情轻,希望从“大三阳“尽快转为“小三阳”的主要原因之一。
但是,真正决定患者病情轻重的是乙肝病毒DNA、肝功能和临床症状。大致有下面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有一小部分“小三阳”患者,其乙肝病毒DNA仍然阳性,提示病毒复制仍然活跃,且有可能是乙肝病毒发生变异的结果,患者的病情可能较重和发展更快,应加以注意。第二种情况‘无论患者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如果肝功能正常,又没有明显的症状,都称为乙肝病毒携带者,而不能诊断为乙肝患者。乙肝病毒携带者中,大多数人是在婴幼儿时期感染乙肝病毒,由于当时机体免疫系统发育尚未完全成熟,无力清除病毒,容忍乙肝病毒与其长期和平共处,而成为携带者的。第三种情况,无论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如果肝功能反复出现异常,或伴有临床症状,或有肝脾肿大等,则应该判定为乙肝患者,需要积极治疗,以尽快控制活动性肝病。因为我国绝大多数肝硬化、肝癌患者,都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反复肝病活跃的过程。换句话说,只要没有活动性肝病或能避免慢性肝病的反复活跃,就能有效地阻止肝硬化、肝癌等严重后果的发生。医学研究还证明,经过一定的时间之后,每年有5%-10%的“大三阳”者自然转为“小三阳”。自然转阴对每个“大三阳”的人来说,都是一种机会,但具体何时发生,目前还没有办法确定。因此,建议“大三阳”者不必过分担心。即使试图用抗病毒药将“大三阳”转为“小三阳”,也必须选择肝功能异常者,治疗才有反应。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适于药物治疗,等待自然转阴才是明智之举。他们可以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但不宜从事餐饮服务和保育工作。
干扰素治疗慢性乙肝有效吗?何有成教授
干扰素是1957年发现的,问世已有30多年。这是人体受到病毒侵袭时,自然产生出来的一种极微量的蛋白质,是人体本身的抗病物质。十多年前生产这种生物制品成本非常昂贵,每克约需5000万美元,约等于当时1.5~2 吨黄金的价值。现在除可以用人血制备干扰素外,还能成功用生物工程技术生产干扰素,为临床应用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慢性乙型肝炎迄今尚无特效治疗药物,而干扰素是国内外公认的较为有效的抗病毒药物。其中25~50%的患者经3至4 个月治疗后有良好反应,乙型肝炎病毒e 抗原和脱氧核糖核酸(HBV-DNA)从血中消失,随后临床症状缓解,转氨酶恢复正常。不少研究结果表明,欧美国家患者疗效较佳,而东方(如中国、日本)患者疗效较差。但如能仔细挑选治疗对象,干扰素对慢性乙肝的疗效仍可望提高。由于机体对干扰素的反应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因此,什么类型的慢性乙肝患者可望对干扰素有较好的疗效,这不仅是临床医生在决定用药前必须考虑的问题,也是众多患者所关注的话题。1990年在美国召开的第七届国际病毒性肝炎会议上,专家们提出患者的下列因素将会影响干扰素的治疗效果:
1.凡成人期感染乙肝病毒、治疗前肝炎病程短(小于7 年,尤其是在2 年左右)、e抗原阳性伴低水平HBV-DNA 阳性、血清转氨酶增高、女性患者、丙型和丁型肝炎病毒抗体阴性和无其它疾病(如爱滋病毒感染、肾病和糖尿病等)伴随者疗效好。
2.e抗原阴性而HBV-DNA 阳性的患者,应用干扰素亦有一定效果,但疗效稍逊。慢性迁延型肝炎的疗效亦较慢性活动型肝炎差。
3.HBsAg阳性的肝硬化患者疗效亦较差,可能与HBV-DNA 已整合到肝细胞的基因组内有关。此时机体对干扰素的敏感性下降,反应就差。病程越长,整合的机会越大,敏感性也越低。
4.无症状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血清转氨酶正常者,干扰素治疗基本无效。因为这类患者往往在胎内或出生时已感染乙肝病毒,此时患者的免疫系统尚未发育成熟,以致不能清除病毒,故绝大多数演变为慢性病毒携带状态。这类患者内源性干扰素往往并不缺乏,故给予外源性干扰素治疗常不奏效。
在干扰素治疗有效的病例中,治疗初期常有一过性转氨酶升高现象,随后e抗原和HBV-DNA 消失,e抗体出现,继而转氨酶恢复正常。转氨酶升高与干扰素治疗后受病毒感染的肝细胞被体内杀伤性免疫细胞溶解破坏有关,是预测治疗有效的重要标志之一,如果不伴有黄疸和消化道症状(恶心、呕吐、食欲明显减退)等肝功能损害加重的表现,患者不必为转氨酶升高而过分担忧,更无须停药或加用降酶药物。但大多数患者在干扰素治疗期间均有不同程度的副作用,如发热、肌痛、恶心、呕吐等,还应注意骨髓抑制,个别有严重反应者应调整剂量或立即停药,故接受干扰素治疗患者应以住院观察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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