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讯省教育厅昨日转发教育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应组织所有入学新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在校学生每年应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
按照要求,小学新生可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伴下前往指定的健康体检机构或由健康体检机构人员前往学校进行健康体检。在校学生健康体检的场所可以设置在医疗机构内或学校校内。
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项目包括内科、眼科、口腔科、外科、形体指标、生理功能以及实验室检查等,其中“结核菌素试验”是中小学新生入学的必检项目;寄宿制学生必要时应到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肝功能检查。学生健康体检机构在体检结束后,将分别向学生(家长)、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与学生群体健康评价结果。
另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具体费用标准由省级财政、物价、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确定。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健康体检费用标准,省政府将统一制定。
(实习编辑:邓婉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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