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2009年度公务员面试、体检、专业考试安排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人员于2月6日下午6点前进行确认。确认方式电话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我们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名顺次递补本职位后续人选参加面试。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于2月9日上午9点—下午6点到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7楼人事教育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请带上以下材料:

  1. 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

  2. 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

  4. 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5. 外语水平证书原件或成绩单。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实习编辑:邓婉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