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江西将对省本级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凡在2008年12月底以前批准设立的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均要接受此次评估。

  据了解,本次接受评估的省本级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有112个,包括92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20个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场地、设备及检测仪器是否符合考核相应职业(工种)标准,鉴定职业(工种)是否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社会各界对其收费、考培分离、鉴定质量的反映等都将纳入评估范围。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实习编辑:邓婉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