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综合、规范的预防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措施,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率从未采取任何措施时的28.57%下降至4.41%,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下降率达84.56%。此研究结论由中国CDC(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等单位得出,研究报告已刊发在最新一期的《中国艾滋病性病》杂志上。

  中国CDC妇幼保健中心、中国CDC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广西、河南、新疆、云南相关单位合作,于2004年12月至2008年1月,在这4个省区的15个县开展了预防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随访调研,共随访348名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所生子女,对其分娩的满18个月龄的312名婴幼儿检测了艾滋病病毒抗体,并对其所采用的预防母婴传播的不同措施与效果进行了比较分析。结果显示,规范应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者,母婴传播发生率远远低于未规范应用者和未应用者,其发生率分别为4.41%和15.16%;剖宫产分娩者,母婴传播发生率明显高于阴道分娩者,其发生率分别为17.29%和9.50%;非人工喂养婴儿的母婴传播发生率显著高于人工喂养婴儿,其发生率分别为28.57%和13.36%。人工喂养系指出生后6个月内坚持采用牛奶、奶粉或其他代乳品进行喂养,从未给予母乳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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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吴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