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病病毒携带者方彤(化名)到沈阳苏家屯中心医院治疗肛门脓肿,手术5天后院方发现患者“HIV初筛呈阳性”,于是医护人员“劝请”这名患者离开医院。患者离开该院寻找其他医院。这些医院都以各种理由拒绝其治疗请求,只得返回家中。记者了解到,《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了患者的告知义务与医院的治疗义务,但在实际生活中被“冷冻”的情况比较普遍。

  在目前的医疗技术条件下,对艾滋病至今尚无确切有效的药物,患者最终几乎都将死于反复的感染或肿瘤。艾滋病感染者与发病者无疑应该得到及时救治与悉心关爱,有关方面也应该及时掌握艾滋病情信息。这一方面是为了减少患者痛苦、增加他们的生存机会;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其他健康人群免受感染。现在,不仅普通百姓歧视艾滋患者,救死扶伤的医院也集体拒绝接受艾滋病毒携带者住院,患者被迫回家,令人遗憾。

  其实,艾滋病患者遭受医院歧视并非个别现象。据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执行主任米歇尔·西迪贝介绍,去年世界艾滋病日之际出台的一份有关中国艾滋病歧视状况的研究报告显示,在知晓感染者的身份后,四分之一的医务工作者、超过三分之一的政府官员和教师持负面和歧视态度。

  面对歧视,艾滋患者除了感到无助、失望以外,他们还可能因此隐身社会,回避世俗的眼光。除了故意隐身社会的艾滋患者以外,据有关资料介绍,目前约有44万艾滋病患者并不知晓自己已经感染艾滋病毒。如此防艾现状令人后怕。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官员曾提醒中国,确保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人员获得培训、减少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和侮辱、提升他们的专业服务水平、满足感染者医疗服务需要。从医院拒绝艾滋患者的残酷现实来看,听取这样的善意建议很有必要。

  为了帮助艾滋病感染者树立重新生活的勇气和信心,解除他们的疾病痛苦。国家制定了“四免一关怀”政策,这是当前防治艾滋病的有力政策措施。然而,为何那么多患者不知道自己感染艾滋病毒呢?在我看来,除了这类人群没有出现明显艾滋病症状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艾滋病患者心理方面的原因和世俗观念还不够开放。经过多年的健康宣传教育,虽然人们对艾滋病的恐慌心理已经有所放松、不再谈“艾”色变,但是世俗的眼光还远远不能够坦然接受艾滋患者。这一点,从40%艾滋病感染者遭受歧视,1/4的医务工作者、超过1/3的政府官员和教师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态度中得到验证。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在中国的协调员伯恩哈德博士认为,“几乎有一半的中国人不会与艾滋病患者同餐,还有四分之一的人不愿与他们握手。”艾滋患者受歧视的现象仍然客观存在,艾滋患者的生活环境仍显逼仄。已经公开的艾滋病感染者遭遇歧视,无法获得治疗权利。其他感染者即使怀疑自己感染艾滋病毒,也可能选择隐身社会。而社会对此一无所知,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势必造成更大的健康安全隐患。

  当然我们不能排除少数艾滋患者自暴自弃,蓄意报复社会。媒体曾报道过一些人怀揣艾滋病诊断书,明目张胆违法犯罪,而公安机关对他们往往只能“捉放曹”,造成社会恐慌心理的事例。这说明我们应对艾滋病的措施还有不小的漏洞,防艾机制还有待完善。

  因此,艾滋患者遭遇医院歧视,不仅“将”了医院的“军” ,政府部门也不能免责。为这些病人着想,也为了保障广大公众的健康安全,政府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一方面要完善防艾机制,制定严密的防范预案,让艾滋患者得到悉心关爱与及时救治,保留艾滋患者信息,并为他们严格保密。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强有关艾滋病常识的宣传教育,消除公众恐慌心理,特别是医院应该带头给艾滋患者营造宽松的舆论环境。政府可考虑安排专门医院收治艾滋患者。只有全社会形成合力,改变对艾滋患者的歧视心态,让艾滋患者普遍感受到社会关爱。才能让“隐身社会”的艾滋患者回归正常的治疗轨道和生活轨道,共同做好防艾文章。

(实习编辑:吴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