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伴侣性交”
多伴侣性交是新概念。它只认一个死理:单伴侣没事,任何一种多伴侣都有风险。
因此,在这里并不考虑双方的性关系是否符合道德与法律,合理合法的再婚者也被纳入“多伴侣”之中,而那些有过所谓“婚前性行为”的人,如果他一生只跟这个人发生过性交,他也会排除在“多伴侣”之外。而且,这里的“伴侣”并不限男女,当然地包括了那些与多个同性性交者在内。
单伴侣没事,任何一种多伴侣都有风险
那么,中国当前的“多伴侣性交”的实况究竟如何?
1、在20~64岁的全体中国人里,到2000年8月为止,在14岁以后的一生中,曾经有过任何一种多伴侣性交的人,只占13.2%~16.2%。前一个百分比是按照严标准来统计的,仅仅包括那些不但自己承认有过,而且再次或者多次确认有过的人。后一个百分比则是宽标准,包括所有那些至少承认过一次的人。
2、按照严标准来统计,在有过多伴侣性交的人里,有74%的人仅仅有过不超过3个其他性伴侣。不超过5个其他性伴侣的人则达到85.9%。因此,这些人平均起来,只有过3.49个其他性伴侣(正负差=5.35),中位数则仅为2个其他性伴侣。
这意味着什么呢?
第一,美国1992年进行的全国成年人总人口随机抽样发现:从18岁开始,一生中曾经有过一个以上性伴侣的人,高达71%之多;而且有过5个(含)以上性伴侣的人高达41.5%。仅仅在该调查开始之前的5年里,就有38.7%的人有过一个以上性伴侣。即使在此前的12个月里,也有16.9%的人发生过多伴侣性交。也就是说,美国人的一年的性伴侣数就超过了中国人的一生。尽管如此,组织这次调查的研究人员们(以著名的劳曼教授为首的课题组)仍然认为:由于性传播必须通过每个人的“性的社会网络”,而这些网络却是散在的,各个社会成员之间并没有普遍的“连线”,而且“桥梁人群”如卖淫者之类也不够多;美国近几年艾滋病的发病率持续在低水平,并没有像以前人们估计的那么高,佐证了研究人员的看法。 女性在生物学意义上是艾滋病毒性传播的最主要受害者。
第二,对于中国女性来说,除了再婚以外,可能不可能发生多伴侣行为,是她的一种根本价值观——稳固的性观念——在起作用,其作用强度大于她所在社区的性文化的潜移默化。男性却相反。他所在的社区具有什么样的性文化,对他的作用强度远远超过了自我性观念的作用。
中国的成年女性在客观上成了阻挡艾滋病的堤坝:一生中发生多伴侣性交的女人只有5.5%~8.2%;尤其是,这个堤坝更加不为周围的风风雨雨所动。
因此,假设所有发生过多伴侣性交的男人,统统都有艾滋病,而且百分之百地传播给了他们的身为普通女性的伴侣(注意,这里只是假设,这两者绝不可能在实际生活中出现),那么,从这些女人里再次传播给其他男人的时候,按照严标准计算,艾滋病就已经只有原来的5.5%了。如果这5.5%的男人仍然是通过女人来传播,那么第三次传播给其他男人的可能性就只有第一次传播时的千分之三。
也就是说,在中国目前的“性的社会网络”里,女性不仅在生物学意义上是艾滋病毒性传播的最主要受害者,而且客观上又牺牲了自己平等的选择权,为整个社会换来了目前极低的艾滋病毒感染率。倘若中国女性中有过多伴侣性交的比例也达到总人口的平均数,那么中国的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就会是现在的2.4倍;如果“男女都一样”(即女性达到男性多伴侣性交的比例),那么就会是3.8倍。
男人接受性服务的情况
在各种多伴侣性交中,商业化的性交易(嫖娼卖淫)一直被认为是最容易传播艾滋病的。那么,社会实况究竟如何呢?
在20~64岁的男性总人口中,承认自己在一生中曾经与卖身女性(指暗娼)发生过性交合的人占6.4%。按照年龄组来看,35岁以上的男人中,只有3.6%的人这样做过;而35岁以下的男人中却达到11.9%。其中最高的是25~29岁的人,高达12.7%之多。
如果只看城市男性的话,那么35岁以上的人里只有5.5%接受过性服务,而35岁以下的人里却有12.5%之多,也就是大约8个男人里就有一个嫖客。其中,25~29岁的人也是最多,高达16.5%,大约6个男人里就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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