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不管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还是体检呈大、小三阳,只要肝功能正常,就不属于乙肝病人,理论上也不会传染他人。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要求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合法就业权利。意见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一石击起千层浪。乙肝、乙肝患者、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等话题再度为人们所关注。“乙肝表面抗原携带”可怕吗?与乙肝患者一起工作、生活会受传染吗?乙肝一定会发展为肝硬化或肝癌吗?什么是“大三阳”、“小三阳”?昨日,记者就这些读者热议的问题采访了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专家。
国家两部委5月份新出台的文件从法律上肯定了乙肝表面携带者的就业权利,但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谈乙色变”的现状却仍未改变,部分用人单位拒绝或变相拒绝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求职,认为这样是为了避免传染。昨日,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肝病科主任万学信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不管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还是体检呈大、小三阳,只要肝功能正常,就不属于乙肝病人,理论上也不会传染他人;而即便是患了乙肝,只要树立信心,坚持到正规医院接受规则治疗,病情也会得到有效控制,不一定会发展到肝硬化或肝癌;只要按规定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大、小三阳孕妇也可以生养孩子。
是否乙肝先验肝功能再检病毒基因
“我们公司的小张是‘大三阳’,所以快四十岁了也找不到老婆,真不知道老总怎么会招这样的人进来,让我们天天担心被他传染。”深圳某公司一位职员曾这样向记者投诉不满,因为他们公司有一位被体检查知为“大三阳”的同事,大家很担心被“传染”。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肝病科主任万学信对此表示,人们因为对乙肝知识并不了解,才会如此误解不断。
万学信介绍说,用人单位一般在职工入职前进行一次体检,体检内容中就会有“乙肝两对半”这一项,而后还会在每年例行一次的员工体检中再对“乙肝两对半”进行检查。而这个“两对半”,指的就是:1、乙肝病毒表面抗原;2、乙肝病毒表面抗体;3、乙肝病毒E抗原;4、乙肝病毒E抗体;5、乙肝病毒C抗体(核心抗体)。如果化验结果显示为1、3、5项为阳性,则俗称为“大三阳”,化验结果为1、4、5项为阳性,就是俗称的“小三阳”。但无论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都还不能确定就是乙肝病患者,只要肝功能正常,也不属于乙肝病人。只有在进一步做乙肝病毒基因检测(即HBV-DNA)确知乙肝病毒在人体内有大量复制的能力,才能确定为乙肝患者,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因此还要建议当事人同时再做肝脏B超以帮助确诊。
在肝功能“两对半”化验中,还有一种“带加号”的结果也常引起人们不安,这就是前面4项均为阴性,但最后一项为阳性。对于这一情况,万学信表示,这表明受检者以前曾感染过乙肝病毒,但病毒未形成复制,所以不仅自身处于安全状态,与他人也更没有任何传染性,根本不必要引起人们不安。
乙肝与艾滋病传播途径相同
“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在同一食堂吃饭会被传染吗?”对于许多市民的这一疑问,万学信教授表示:乙肝病毒不同于甲肝、丙肝那样经饮食和生活接触就可传染,而是通过血液、母婴垂直(分娩和围产期)和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可见其传播途径与艾滋病传播途径相同,正常同事关系接触理论上不会有传染机会。
资料显示,我国肝病发病率约为10%,深圳市的肝病发病率高达15-18%,而欧美发达国家的肝病发病率则控制在1%左右。万学信分析认为,深圳肝病高发与深圳流动人口多、很多人存在不良不健康生活习惯有关。为此,医学专家们一再呼吁控制肝病重在预防,一旦患发肝病应到正规医院接受规则治疗,同时也呼吁全社会加强对乙肝及乙肝相关知识的了解,消除歧视,给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等人群以平等的求学、就业等权力,并保护他们的体检报告隐私。
万教授认为,虽然乙肝不通过饮食传播,但使用公筷、公勺还是应大力提倡,因为这是一种良好的现代文明习惯,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尊重与负责。
(实习编辑:吴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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