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胃癌发生致病因素
研究表明,胃癌的发生与以下几种因素有关,即饮食结构和饮食行为,环境因素,遗传因素,胃的其他疾病。这些因素可单独作用或协同作用,导致胃癌的发生。
1、不良的饮食结构和饮食行为
(1)腌熏食品
胃癌高发区的居民多喜食烟熏的肉干、咸鱼或蟹酱等。高盐的腌渍食物对胃癌的发生发展有促进作用。熏制食品中含有较多的致癌物多环芳烃,多环芳烃有代表性的是3,4苯并芘,3,4苯并芘可以引起胃部肿瘤。
(2)饮食中缺乏新鲜蔬菜、水果和牛奶
许多研究证实,食物中缺乏新鲜蔬菜、水果和牛奶,是胃癌病人或胃癌高发区人群的显著特征。新鲜蔬菜和水果富含维生素,维生素C和维生素E能抑制胃内致癌物亚硝胺的合成,维生素A可以防止上皮组织癌变。新鲜牛奶中富含维生素A和蛋白质胶体,可以保护胃粘膜免受致癌物的作用。所以,缺乏新鲜蔬菜、水果和牛奶,是胃癌发生的危险因素。
(3)饮食中掺入滑石粉
日本人喜欢在粥中掺入少量滑石粉,使之在进食时有滑爽感。据研究,每克滑石粉含有370万条石棉纤维,而石棉纤维有诱发胃癌的作用。因此有人认为,日本人高发胃癌可能与此饮食习惯有关。
(4)食用久储霉变的食物
我国胃癌高发区居民常食用久储霉变的食物,而且在其胃液中能检出杂色曲菌、黄曲霉菌、构巢曲菌等霉菌,这些霉菌产生的杂色曲菌毒素、黄曲霉毒素等可以诱发胃癌。
(5)喜吃烫食,进食快,三餐不定时
研究发现,喜吃烫食、进食快和三餐不定时,都容易引起胃粘膜损伤,而成为胃癌的发病诱因。
2、环境因素
根据全国胃癌综合考察结果发现,胃癌高发区常集聚在火山岩地带,饮用水中镍和钴的含量高,而硒的含量低;胃癌低发区常集聚在石灰岩地带,饮用水中微量元素的含量与前者相反。研究表明,镍和钴等元素有致癌或促癌作用,而硒则有抑癌作用。
3、遗传因素
胃癌有家族聚集性。虽然同样的生活条件和饮食习惯可以使共同生活的家人产生对某一疾病的易患性,但这种易患性通常表现在有直接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之中,很少见于共同生活的夫妻之间。这表明除饮食习惯、生活条件等外在致癌因素的作用外,肯定还存在着遗传因素的作用。
4、胃的其它疾病
某些胃的良性疾病为胃癌的发生提供了很直接的前提条件。慢性萎缩性胃炎患者的胃酸低下或缺乏,使得胃内硝酸还原酶阳性细菌的含量升高。这种细菌参与内源性亚硝胺类化合物的合成,而这种亚硝胺类化合物有明显的致癌作用。可以认为,慢性萎缩性胃炎是胃癌发生的重要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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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陈占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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