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不合平静分手 适当发泄走出阴霾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心理卫生中心副教授 李建玲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然而近年来,各国老年人“黄昏”离婚率上升,甚至有赶超年轻人的趋势。携手人生路走了几十年,到了暮年却选择离婚,这让很多人不解,究其原因不外乎四点。

  一是任务感消失。共同生活了数十年之后,两人间的分歧和棱角都会被岁月“熨”平了,但是并不能代表他们就很快乐。孩子逐渐长大成人,意味着两人间的纽带消失,让一些夫妇认为已经履行并且完成了抚养责任,以后就无须再在一起了。

  二是失去润滑剂。很多离婚的老年夫妇并非剑拔弩张,而是两人之间的感情已经不复当初,当离婚在社会上不再是一件羞耻的事情时,他们选择和平分手,追求各自崭新的生活。

  三是经济变独立。在目前的离婚案例中,有超过六成是由女方主动提出的。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男女工作机会均等,女性经济独立,不用像以前那样要依靠丈夫生活,给了妻子提出离婚的勇气。

  四是寿命已变长。生命延长意味着夫妇俩在退休后还要共同生活几十年。年轻时两人各自忙碌,退休后不得不整日面对,以前没有解决的矛盾重现,大小争吵不断,老年人考虑到要这样再熬二三十年太痛苦,于是选择分道扬镳。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对于“黄昏离”,没有统一的“灵丹妙药”。每个人都希望能够主宰命运,老人没有了工作和孩子的牵绊后,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完全可以理解。家人应以理解老人内心需求为第一要素,区别对待老人的离婚要求:如果是重病中,意识有一定障碍,或者是赌一时之气,家人需耐心调和;如果是长期性格不合、价值观差异大、长期忍受某一方生活习惯不能适应,执意要离婚的,应当尊重他们的选择,而不能用道德观去绑架他们。

  人们常说“老小孩”,老年夫妇闹离婚有时也跟小孩吵架一样,分开一段时间后,又觉得离不开对方。因此老人离婚前要考虑清楚,不可草率,无论选择离还是不离,都要遵循两个原则:尽量将伤害减到最小;不要有新的矛盾发生。在处理离婚问题时,一是不要把离婚的责任全部推给对方,甚至仇视对方;二是不要幻想“幸福地分手”,因为离婚本身交织着愤怒、委屈、伤心等多种情感,如果这些情绪得不到宣泄,变成了潜意识,那将是非常危险的,这样的人即使到生命的最后时刻也无法走出离婚的阴影。适当宣泄之后,还是要冷静反思自己的问题出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