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一宅两户,拆迁的时候我户口5个人应该分120平 70平 90平三套房,我姐3个人分120平 70平两套。然后我妈跟我们商量让我们户口上分给我姐一个人头。
就是损失我20个平方 变成我4个人 我姐也是4个人,这样我们两个都是分120平加2个70平 总共6套一人3套,然后在村里写了个投靠协议,我妈的人头算到我姐的户口上。后面因为跟我姐要回20平方的钱大吵了一家。
现在基本不联系了,现在钥匙拿了我妈想住我姐那里一套房,我姐不让,把我妈赶走了,我妈就来住我这里了,现在我能把我姐多分的那套房要回来吗?因为我姐户口上还是3个人 我的户口还是5个人 只是在村里写了投靠协议。